日前,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06至2007年度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通过各地自查、主管部门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将适时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地达不到“90㎡/70%”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城市(含县城)需要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建设厅将会同省监察厅等八部门结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地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工作进行抽查。(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