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儿子持刀杀死父亲被判十一年

来源:新华网 2007-10-22 11:10:00
      被告人林成因家庭矛盾持刀伤害其父,并致其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我国《刑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林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林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42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成的父母离婚后,其父林某某数次对其母樊某某进行骚扰、殴打,林成为此对林某某产生了不满。今年4月30日,樊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伤,并在湟中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5月5日出院。5月5日10时许,林成从家中携带单刃匕首和菜刀寻找林某某,在湟中县多巴镇十字附近找到林某某,双方发生争吵。林成持菜刀追赶林某某时摔倒菜刀掉落,林成又起来继续追赶。当追到该镇北街商住楼一杂货店门前时,林成掏出单刃匕首朝林某某右侧胸部猛戳一刀,导致林某某受伤倒地,被害人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胡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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